1966年4月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1978年秋,鼓楼进行了大规模维修。 1985年又进行了全面彩绘,各种图案生动艳丽,面貌焕然一新,完全恢复了雄伟古朴,整洁壮丽的风貌。
过去,鼓楼四面均悬挂牌匾,南向,上匾为“鼓楼”,下匾为“声闻四达”;东向,上匾为“歌风”,下匾为“云开春晓”;西向,上匾为“振德”,下匾为“和声鸣盛”;北向,上匾为“时雍”,下匾为“蟾云就月”。其下檐还另有一方匾额“天理昭彰”。现已无存。